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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節能減碳並提昇作業效率,各機關(構)、團體及學校依「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提交或彙報地質資 料,請優先考量使用「憑證填報」作業方式上傳資料

發佈單位
保育研究課

一、「地質資料蒐集管理辦法」業於103年6月6日(經濟部經地字第10304601960號令)修正發布(附件1),凡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接受政府補助或獎勵之機構、團體、學校或個人,以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有涉及地質調查者,須依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五條提交或彙報之地質調查相關資料。

 

二、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已委託晏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置「地質資料蒐集填報系統」(網址:https://geotech.moeacgs.gov.tw/geoact/),供各單位以電子化方式依法提交地質資料;另各單位資料提交彙整現況,請各機關可依需求於前開網址「公開目錄及查詢」項下「機關彙報結果統計」進行查閱。

 

三、為促進節能減碳並提昇作業效率,如採新增「憑證填報」功能線上提報者,可快速帶入相關聯絡資訊,節省輸入時間並確保資料正確性及完整性,並享有憑證案件查詢功能,提供查詢歷年填報地質調查資料清單及提交證明單多筆下載,便於自行追蹤及管理所有提交案件,歡迎各界多加利用。線上填報使用憑證功能操作說明請下載附件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