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處訂定「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作業要點」1份,並溯自113年3月8日生效,原「內政部國家公園署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性騷擾防治措施與申訴案件處理要點」溯自同月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