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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落建築

金門國家公園範圍聚落分佈

傳統民居建築類型

金門傳統民居大多傳承閩南的漳泉形制,因應家族組織、地理及氣候條件,格局不大;一般係以合院形式為原型,依照不同的宅地而衍生其他類型。這些不同的類型,大致上可以歸結成「基本形式」(主要是傳統三、四合院的民居類型)、「衍生形式」(傳統合院的增建形式)及「其他形式」(特殊的處理方式)等三大類型:
 
一、基本形式(三合院)
1、一落二櫸頭、一落四櫸頭
一落二櫸頭或一落四櫸頭是金門傳統民宅中最常見的基本形式。它的基本構成是以三開間的大落(或稱正身、正廳、祖堂等)、東西對稱的櫸頭(或稱間仔、兩廂房、掛房等)與天井(深井頭、中庭)空間構成。
可見聚落:瓊林、水頭、珠山、歐厝、南北山
2、三蓋廊
以一落四櫸頭為基礎,在大門入口的櫸頭加建圓脊、燕尾或磚坪屋頂,使之成為四合院的格局。
可見聚落:瓊林
3、二落大厝(雙落大厝)
二落大厝與三蓋廊之平面格局十分接近,均為四合院的形式,不同的是在前落屋頂的處理方式,二落大厝的前落是將櫸頭與門廳統合在一個屋頂之下,中以廂房連接,使整個建物成為前後兩落的宅落。
可見聚落:瓊林、山后、水頭、珠山、歐厝、南北山
4、三落大厝
即在二落大厝前或後再增建一落的形式。
可見聚落:珠山
 
二、衍生形式
1、凸規(突歸)
在二落大厝、三蓋廊的左或右側,加建一列房間使正面成為四開間,加建的房間稱為單凸規。加建兩列成為五開間即為雙凸規。與主建築間夾有一長條形天井。五開間的雙凸規,若兩側均為翹脊(燕尾),成為正式格局的一部分,則稱為「六路大厝」,取其有六道隔間牆路之意。
可見聚落:瓊林、歐厝
2、護龍
護龍和凸規最大的不同在於正面,護龍本身有獨立的正面出入口,與大門同向。與原建築夾有長條形天井,並在子孫巷頭位置築有遮雨廊道連接,俗稱「過水」。
可見聚落:瓊林、山后、水頭、珠山、歐厝、南北山 
3、迴向(倒座) 
迴向是指在二落大厝正向的前方增建另一建築的形式。與二落大厝之間留有相當大的內埕,朝向與二落大厝相望。
可見聚落:瓊林
4、一落二櫸二樓化
受到洋樓的影響,整個空間格局加以二樓化,增加了空間的使用強度與富裕的象徵意象。
可見聚落:山后

三、其他形式
部份民居因基地較小或零散不完整,無法以基本形式出現,而自行修建適合基地規模的建物,可視為特例。這類民居並不多,通常的作法是非對稱性的方式。另外,有一些早期商業繁榮所發展出來的市集,則是以店舖住宅的形式(店屋)出現,它不同於單一朝向的梳式佈局,而是面對面相向的空間關係,最著名的是明代金門城北門外的傳統店屋。

金門洋樓類型
清末民初金門大量青壯人口透過五口通商港埠之一的廈門,渡海而到南洋、日本等地討生活,並將勞動所得匯回故鄉以改善生計。而在僑匯資助下,興築了許多洋樓,在傳統聚落中成為中西合璧文化的代表。這些洋樓的空間使用絕大多數是住宅,少部份是學堂、槍樓、祠堂。
1、附屬建築(護龍)疊樓,引入外廊
漢人傳統民宅的擴增,多採用左右向外水平延展的方式,僑匯時間,有一種洋樓形式是護龍疊樓(二樓化),並引入外廊。中軸線的主建築不加以改變,在次要的附屬建築上改築洋樓,是一種結合水平延展及量體放大的做法。
2、番仔厝
在一層的傳統合院建築門面,加上西式山頭的做法,稱為番仔厝。為二落大厝的一種變化。
3、五腳基(外廊建築)
有外廊的洋樓建築,將外廊門面附於傳統合院「四房合一廳」平面,並加以二樓化的一種建築類型。依外廊形制分為:
(1)出龜:外廊中間部份突出,類似龜頭。
(2)三塌壽:外廊平面左右兩側凸出。
(3)五腳基:外廊平向無突出。

傳統聚落深度之旅
傳統建築文化是金門國家公園內最豐富的文化資產,有歐厝、珠山、水頭、瓊林、山后、南山和北山等七個具代表性的傳統聚落:
南山、北山:南山、北山隔雙鯉湖相對望,與林厝合稱「古寧頭」。此地曾是「古寧頭大戰」主要戰場所在,村內仍見斑斑彈痕與多處戰役遺蹟。
山后:山后中堡有十八間格局工整的二落大厝,燕尾起翹昂揚,配以完整的橫向隘門,呈現經過整體規劃而精緻的聚落型態。
珠山:整個聚落以大宗宗祠與大潭為主軸,建物依序配置在四周緩坡上並面向大潭,充分展現傳統聚落因地制宜之環境哲學。
水頭:從清乾隆年間的傳統閩南式二落大厝,到民初興築的洋樓群,不同時期、風格迥異的民居建築,形成水頭獨特的地域風貌。
瓊林:聚落型態保存良好,為昔日規模最大的聚落;明清二代登科受祿者眾,並以「七座八祠」著稱,保有完整之宗族制度與祭祖活動。2012年,瓊林登錄為《文化資產保存法》之法定聚落。
歐厝:上社的隘門群組,界定了共同生活空間並形成防禦效果;下社完整的一落四攑頭建築群,則表現了「梳式佈局」的特徵,古意樸實,各異其趣。

不論是空間景觀的表現或是日常的民俗風情,金門國家公園都蘊涵了深厚的文化內涵,而這些特色也是生活在金門地區這片土地上的百姓所共同擁有的可貴文化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