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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沿革

沿著玉章路上太武山於近海印寺之處,就可以抵達由先總統蔣公親頒題字的「毋忘在莒」勒石
金門位處福建東南沿海,雖僅是孤懸外海的蕞爾小島,由於歷代人文薈萃,蘊育豐富人文騰躍史乘,留下甚多文化史蹟與傳統建築;在近代戰史上更因經歷了古寧頭大戰、八二三砲戰、九三砲戰等多場戰役,而留下多處代表性戰役史蹟紀念地;並因長期實施戰地政務體制,保存了一個相當完整而特殊的自然生態體系,為保護此等珍貴襲產,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金門國家公園對這片土地允下諾言,成為我國第六座國家公園,亦是第一座以維護戰役史蹟、文化資產為主且兼具保育自然資源的國家公園。

金門於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終止戰地政務,八十二年二月七日開放觀光,為能妥善保存維護本地區之人文史蹟及自然地景,地方政府及立法委員相繼建議將金門規劃為國家戰役紀念公園。經營建署邀集相關單位及學者專家評估後,研擬「金門國家戰役紀念公園發展構想」,建議將金門地區之部分區域規劃為「國家戰役紀念公園」,納入國家公園系統中,並經行政院經建會於八十二年三月十日第六八0次委員會決議原則同意辦理,建議交由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討論後依法定程序辦理。

本計畫於八十四年二月十七日經內政部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第二十九次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提送行政院並於八十四年五月十八日經行政院二四三一次院會核定通過,惟將名稱由「金門戰役紀念國家公園」改為「金門國家公園」,以彰顯金門地區在戰役史蹟、文化及生態景觀之整體環境特色。行政院並於八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台八四內字第一八六七0號函函覆內政部公告,並於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成立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