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用地點:烈嶼區管理站自行車借用處。
烈嶼站自行車借用處:082-364412
(二)借用規定:
烈嶼站自行車借用處:騎乘區域限烈嶼區使用;平日(週一至週五)可現場辦理;週末及國定假日須提前3天預約。每日服務時段: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止。 (休息時間:中午12時至13時)
(三)借用證件及其他注意事項:
1.烈嶼站借用免費,但需提供身份證或健保卡或駕照等證件。
2.需填簽寫自行車借用申請表。
(四)詳細借用資訊:
烈嶼站自行車借用處: 於本處網頁\行政服務\便民服務\烈嶼自行車借用申請